丁谢:“观众朋友们!好消息!好消息!大家有眼福了!你们快看即将登场的这位白衣选手是谁?钱烨!!7号选手中的一位,竟然是来自天阙城的羽衣剑钱烨!!”
方晴:“三皇子殿下曾公开说过,大内供奉不出,十步之内,钱烨天下无敌!!无论你手中是否拿着枪,只要在十步之内,钱烨都是无敌的!!他下场了,他正在向我们走来!天哪!!我们即将有幸目睹大名鼎鼎的羽衣剑了……”
丁谢:“欸!欸!方晴、方晴!你说错了,这才是第二**赛,按照咱们这一届大赛的规则,选手们即便想要用兵器,那也得等决出二十强之后才能用,所以,接下来这场比赛,钱烨是不能用剑的,所以伱今天看不见羽衣剑,你看他现在手上都没有带剑……”
……
两位主持人激动的对话,令现场一些原本并不了解钱烨的观众,也激动起来。
大内供奉不出、十步之内,天下无敌?
这说法太惊人了。
因为众所周知,大炎王朝的大内供奉人数是极少的。
多的时候,能有二三十位,少的时候,可能只有几位。
而当今大炎王朝为外界所知的大内供奉人数,好像就7位。
因此,按照三皇子那个说法,那这钱烨放眼整个大炎王朝,也该是最强的八人之一。
能亲眼目睹这样的高手比赛,观众席上这些功夫迷,谁不激动?
哪怕是主持人丁谢大声提醒——按规则,这一场钱烨不能用剑,依然抑制不住观众们心里的热情。
大家的想法很简单。
——钱烨的剑法那么牛叉,那他的拳脚功夫就算再差,也肯定比一般选手要强一截。
因为多数人都觉得武道一途,一法通、万法通。
剑道、拳脚功夫的道理,都是相通的。
剑道能练到高深处,拳脚功夫也不会差到哪儿去。
山呼海啸一般的掌声和欢呼声中,钱烨不疾不徐地走到两名主持人近前,停下脚步,望向对面走来的一名灰衣女选手。
观众席第一排,李仲武看着场上走到钱烨对面的女子,眉头微蹙,表情很意外。
因为这女选手不是别人,正是他熟悉的罗琳。
同样来自天府城的选手。
巧的是,罗琳擅长的也是剑法。
而这一场,擅长剑法的罗琳却要和同样擅长剑法的钱烨比拳脚功夫。
罗琳会是钱烨的对手吗?
李仲武不太看好。
一来,罗琳身为女性,又已经人到中年,在身体素质上,肯定不如年轻力壮的钱烨。
二来,从刚刚他俩上场时,观众和主持人的注意力全在钱烨身上,就能看出这两人的名气相差有多大。
对于一名练武之人来说,很多时候,名气的大小与自身的实力,是呈正比的。
名气越大,往往就代表着实力更强。
名不副实的高手,终究是少数。
场上。
一身紫色练功服的罗琳双手抱歉,面容严肃道:“天府城罗家剑馆罗琳,请赐教!”
一身白色劲装的钱烨微微歪着头,似乎有些疑惑地上下打量罗琳两眼,嘴角微微扬起一抹笑意,缓缓抬手也抱了个拳,淡淡地说:“天阙城、钱烨!”
眼看比赛即将开始,两名主持人下意识噤声,快步后退。
四周数万名观众也渐渐安静下来。
所有人都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场上面对面站着的罗琳和钱烨。
包括心高气傲的朱奇痕,此时也凝目观看。
他想通过这一场比赛,看看钱烨的成色。
因为他很清楚钱烨这次来参赛的目标,应该就是他朱奇痕。
等他和钱烨对上的时候,以三皇子和太子殿下的矛盾,钱烨极有可能会假装失手,一剑杀了他朱奇痕。
因此,朱奇痕对钱烨格外重视。
场上。
罗琳莫名地笑了下,双眼闭了一下,下一秒,霍然睁开,双眼仿佛蓦然绽放两道白光,眼神明亮到极点,逼视着对面的钱烨。
目击之术!
是练武之人达到聚神境之后,特有的精神攻击。
练武之人日复一日的千锤百炼,看似强大的只是体魄,实际却是精气神全方位的提升。
精神力,说起来虚无缥缈,但现实生活中,却经常能被人感受到。
比如:有些人只是盯着你,你就感到压力很大,生不出与之为敌的心思。
再比如:兔子盯着你,你无所谓;狼狗盯着你,你就想跑;如果有老虎盯着你呢?
同样是眼神,越是强大的生物,眼神越能给人压迫感。
此时,面对罗琳的目击之术,对面的钱烨身体突然晃动了一下。
罗琳的目击之术,明显影响到了钱烨的意识。
观众席上的观众们感觉不到,也看不见什么异样,但钱烨此时却看见一道惊鸿一般的剑光如白虹贯日一般,从对面飞射而来。
他眉头一皱,目光一凝。
双手忽然一抬,左右双手都是食指和中指并直如剑,并直如剑的手指抵在两边太阳穴上,霎时,他双目中也同样神光绽放。
只见他的双眼也忽然明亮数倍,飞射而来的剑光忽然顿住,在堪堪飞射到他眉心位置的时候,悬停在那里,一动不动。
对面的罗琳表情一变,面现惊容。
“不可能!你也达到了聚神境?”
一抹笑容在钱烨嘴角浮现。
他当然没有达到聚神境,他练的羽衣剑,本来就是个障眼法,他表面上是练武之人,实际上他真正的底牌一直都是异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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