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榜写作榜手机小说

最近更新新书入库全部小说

总裁文学 >> 明犬 >> 第369章 烽火扬州路(上)

第369章 烽火扬州路(上) 1/2

三更一万字到,求月票激励!

在打过大凌河之后,再次回到徐州的虎尔哈已经听话多了,尽管一直到最后,他还是没有找到那个屠戮过他们村子的厄尔赫,同样也没能够干掉罪魁祸首皇太极,但这个年纪不大的野女真头子却有了希望,他知道只要跟着宋庆,早晚能把村子的大仇报了,而且从大凌河那边回来的时候,他也得到了另外一个消息,东海女真已经彻底投降了。

这消息是他在打仗时候听到敌阵中那些同族说的,当皇太极撤走的时候,有大概二十多个同族留了下来,加入了他们这支在汉人中的队伍,在那些很传统的东海女真看来,皇太极跟汉人其实没多大区别,跟他们都不是一路的,他们之所以加入建州部,是因为那种很原始的强者敬畏,不过这其中也有像虎尔哈那样想要报仇的,最后一起被带回了徐州。

虎尔哈的骑射队伍也增加到了快八十人,算是宋庆麾下最强大的游击哨探力量,而这些人作战起来也真卖力,无论是打皇太极,还是后来山东平叛,都承担着非常危险的任务,却从来没人有怨言,宋庆有次旁敲侧击的打听原因,得到的答案居然是宋庆这边吃得好,也没人看不起他们,没人把他们当成野人,留在徐州非常舒服,所以想要好好打仗。

这么朴素的理念,真的是不多见了,宋庆对此也非常惊讶,惊讶过后给这帮人配了一套好装备,弓箭都是找铁匠营的人重新打造,虎尔哈这个猎人队伍也就愈发强大起来,作用则依然不变,每次都是作为突袭或者打头阵的先锋。

宋庆倒是曾经想过扩大化,让这支队伍逐渐增加起来,但随后发现短时间内根本做不到,这帮人的骑射功夫跟蒙古人差不多,近战格斗或者跨马抡刀砍人头的水平,则跟建州部的真夷差不多,基本上结合了满蒙两族战斗方面的优点,民族特征实在是太明显了,哪怕从汉人里头挑选出精锐之士来,也不太容易培养,毕竟人家都是从小练出来的,甚至完全是来源于生存本能,十几二十岁的人想要从头练起,实在是太难为人,唯一的可能性就是那些娃娃兵,但也至少也是几年后的事情。

这次因为要攻打那些盐枭,虎尔哈的人作为先锋,自然跟出来一起做,快要冲到对面的时候,他们已经开始张弓搭箭,向徐锦部下那些纪律散漫的江湖人士一通齐射,快到地方的时候就立刻拨转马头,非常游刃有余的向另外一侧高速前进,将面前的地方让给后面冲过来的三百骑兵队,自己则分成两路,跑向左右两边继续游荡射击,给枪骑兵们减少压力。

这么做的好处显而易见,两侧各自分过去三十来人,而且都是弓马犀利那种,后面的泼皮们根本没反应过来,已经有好几十人被弓箭射死,其他的要么抱着头在地上大喊大叫,要么则撒开退往后面跑,原本就已经有些杂乱的队伍,彻底成为了菜市场的大杂烩,徐锦原本老神在在站在队伍中央,顿时也被这一阵箭雨给打懵了,在几个亲信保护下转到了后面。

可这么做也起不到多大作用,洛小北带着骑兵队很快冲了过来,途中那些早已经被弓箭射怕了的泼皮们完全不敢阻挡,徐锦手下那些中小盐枭们倒是打算抵抗来着,但他们手上的腰刀根本无法和骑着马高速奔驰的枪骑兵相抗衡,很快就被撕开了一条大口子,周围的人也都纷纷向两侧闪去,几乎没用多长时间,马队已经冲到了最核心的位置上。

徐锦这次真的慌了,他根本没想过对方能有这么强的实力,更没想到自己平时引以为傲的武力,在人家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,看着已经冲到近前的枪骑兵,他下意识的举起了刀,可随后脖子上迸射出来的血花,却让他所有的动作都白费力气,直到倒在地上的那一刻,他也没真正明白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,为什么自己经营多年的地盘就这么被打垮了。

轻松惬意的干掉整个淮安府最大的盐枭,甚至也是最强的江湖人物,宋庆丝毫没有什么兴奋之色,在他看来这再正常不过,淮安府这边大概是因为距离南京最远的缘故,官府搀和到这些事情里的比较少,杨管事的势力也没那么大,否则当初也不至于扶持个杨方在邳州卫做指挥使,自己直接派家人过去就行,因此这边其实是对方势力最弱小的地方,既然没有官兵在暗中把持,对付那些纯粹的江湖人物要简单得多,凭借他的精兵去打对方,根本就是牛刀杀鸡,赢了再正常不过。

扬州方面估计就没那么容易了,毕竟那里紧紧挨着南京,扬州也要比淮安府富庶得多,那位杨管事估计也更加在意,最重要的是对方现在也应该得到消息了,偷袭的可能性被降到了最低,虽然对方实力在那摆着,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,但难度总归还是上涨了,只是这种程度上上涨宋庆倒是挺高兴,他生怕对方的反抗太过软弱,让他没费多大力气就取胜了,那样不但没什么意思,也不能给那些地方的有心人造成多大震撼,将来他反倒还要花费时间和力气去逐一平定收服。

这章没有结束^.^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

明犬最新章节 - 明犬全文阅读 - 明犬txt下载 - 小九儿许云鹤的全部小说 - 明犬 总裁文学

猜你喜欢: 善终乘鸾秋以为期刺青黑莲花的幸福生活我、我是你的姐姐领进门:掌权十年对手,一朝占有金主上位记典型意外(ABO)